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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


民國100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,將有250萬個家庭報稅方式會完全改觀。政府將提供代算所得稅服務,並將稅單以掛號寄送到府,對稅額沒有疑義家庭,繳所得稅就跟繳房屋、地價稅一樣簡單。


財政部明(100)年5月要為所得來源單純、扶養親屬變動不大的家庭,代為試算99年度個人綜所稅。

財政部並發布作業要點,只要是今(99)年5月申報98年度綜所稅時,同戶申報者僅列報本人、配偶、直系尊親屬及子女者,採用標準扣除額報稅,且全戶申報所得都是扣(免)繳憑單所得及股利所得者,即為政府代算所得稅的服務對象。

不過,夫妻如果分居,99年中有死亡、離境或結婚、離婚等,以及採用列舉扣除額報稅,符合申報所得基本稅額(最低稅負),國內外應稅或免稅所得合計達60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家庭等,則不在代算所得稅的服務之列。

財政部估計,全國540萬個申報家庭中,約有將近一半的家庭可以受惠。

納稅人如果核對由國稅局核發的所得稅單,相關所得與扶養親屬資料無誤,稅額計算正確無誤時,只要持單繳稅即算完成納稅義務,不必再填寫所得稅結算申報書。

財政部賦稅署表示,這項代算所得稅的服務是台灣獨創的納稅服務,預估透過代200餘萬個家庭計算全年應納所得稅,也可減化納稅人查調所得資料與填報、寄送申報書的成本,政府會以掛號方式,在100年4月25日前,將包含稅單在內、已填寫完畢的報繳相關資料,掛號寄給納稅人確認。

這項代算所得稅服務無強制性,符合資格者,收到稅捐機關核算的所得稅額後,決定要自行申報,也可不必向稅捐機關報備,只要在5月申報期間內,依照一般報繳稅處理即可;財政部說,納稅人如果不願接到政府核發的稅單,可在100年3月15日前透過網路或書面事先向稅捐機關聲明放棄。

因為代算服務不具強制性,財政部強調,納稅人接到政府核發的綜所稅單後,發現所列的所得資料有缺漏,或納入代算的所得資料不全,均須自行重新申報,不得直接按政府核發的稅單繳稅,否則日後仍會被追究短漏稅的處罰責任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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