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提薪資入退休帳戶 節稅
聯合理財網 2010/07/06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林宗勳╱台北報導】

勞工退休基金舊制轉換新制五年緩衝期限截止,新制全面上路;勞委會5日表示,勞退新制中,除雇主必須提撥勞工薪資級距的6%以上,進入勞工個人退休帳戶外,勞工也可自提最高6%的薪資進入帳戶,且自提部分可以免列入當年度的薪資所得,成個人節稅方式之一。不過目前使用自提勞工人數約28.7萬,占適用勞退新制人數比重低於6%。

勞委會指出,以勞工月薪3萬元計算,雇主必須提撥1,800元以上退休金外,個人每月也可從薪資中提撥最多1,800元進入勞退帳戶,以一年自提2萬1,600元計算,全數都可免計入薪資所得,以6%稅率計算,等於一年省下1,296元所得稅支出。不過,勞委會表示,勞退新制的自提部分屬於「前免後課」設計,雖然免列入年度個人所得稅額,但是當勞工符合退休資格時,則須按請領相關規定課稅。




以一次提領為例,若勞工的工作年資滿30年,則退休金低於507萬元部分都屬免稅,507萬元到1,107萬元部分則半數列入退職所得,1,107萬元以上才會全數列入退職所得。

若是月退方式,則一年請領的退休金低於73.3萬元也屬免稅範圍;勞委會指出,雖然仍有課稅規定,但因相關門檻高,多數勞工不致產生稅負問題。

若勞工死亡後,個人退休帳戶餘額則視為遺產;勞委會表示,屆時帳戶餘額必須併入勞工遺產總額計算,遺產也有多項免稅規定,因此勞工參與勞退自提,可望省下不少租稅優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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